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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和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

    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发展教育事业信息进行查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依照省、市、县工作要求,本机关编制《平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》,为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。
一、主动公开
所收录的信息系本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(一)公开范围
县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下列主要信息:
1、县教育局及其工作机构;
2、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;
3、平和县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规划;
4、全县教育统计信息;
5、县教育局办事指南;
6、县教育局重要工作;
7、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、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;
8、涉及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的重大利益,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定草案;
9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本机关掌握的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应当公布的其他政府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通过平和县教育局网站(http://www.jyj.pinghe.gov.cn)公开县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。此外,我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:(1)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杂志等媒体;(2)文件、公告栏等;(3)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。
(三)公开时限
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。
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(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)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直接在县教育局网站上填写《平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《申请表》”),或从平和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《申请表》,向县教育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。
1、书面申请受理机构:县教育局办公室
邮    箱:lrj699@163.com
咨询电话:0596-5232350  
传真号码:0596-5232350
通信地址:平和县小溪镇宫宵街 平和县教育局
邮政编码:363700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2、申请的具体步骤
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,向县教育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在本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直接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。
(2)书面申请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(包括数据电文形式),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可口头提出,由县教育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3、申请处理
本局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,不能当场答复的,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:
(1)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,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;
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4)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期限最厂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;
(5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,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县教育局监察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0596-5233920,地址:县教育局监察室,邮编:363700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《条例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

平和县教育局
2008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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